为促进地热能供暖系统“取热不取水”,确保地热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,省住建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该标准。
该标准的发布将作为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系统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及运行管理的依据。促进地热能供系统在降低供暖能耗的同时,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,同时也将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、设备制造、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行业的良性发展,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。
黑龙江省积极研究推广地热能供暖项目应用。目前主要应用技术方式为浅层地热能供暖,分为两种型式,即地下水地源热泵技术和地埋管地源热泵技术;中深层地热水供暖,即采用开采地热水直接供暖方式。其中,地下水地源热泵项目数量相对较多,但单个项目建筑面积较小,一般不超过10万平方米;浅层地埋管地源热泵供暖项目数量和建筑面积均较小;地热水供暖项目主要位于大庆市林甸县、望奎县等,单个项目建筑面积较大。
本规程旨在规范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系统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及验收等各环节,切实保障工程质量,确保地热能供暖系统经济、合理、安全、可靠地运行以及更好地发挥其节能效益。